一是支持基层医疗人员待遇保障。投入500万元切实落实村医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及乡村医生培养经费,将村医月工资标准执行2700元/月,目前居于全省最高待遇水平,覆盖79个村(社区)室143所村卫生室,切实解决村医队伍“近忧”与“远虑”问题,激励村医安心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城乡医疗逐步均衡。
二是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210万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从69元提高到74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基本屏障。
三是支持疫情防控经费保障。通过下达各类专款、争取抗疫特别国债、争取中央预算资金等方式,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326万元,切实落实医务人员临时补助,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支持重点医疗救治设备储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相关经费,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切实把人民卫生健康事业放在重要位置。
四是支持医疗保障体系构建。截至目前,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00,067人,参保完成率101.85%,县财政足额配套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36.5万元,基本医保报销12,549.2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315.81万元,受益人群846,812人次;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10万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作用,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负担;落实财政补助参保缴费资金419万元,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贫困人口100%参保,有效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扶持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