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民健身好家庭
1.评选范围:在徐州市内居住、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的家庭。
2.评选条件
①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和谐文明;
②家庭主要成员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参加体育活动三次以上,每次在30分钟以上),健身活动在增进家庭成员感情、营造和谐家庭氛围等方面具有明显效果;
③家庭主要成员热心体育公益事业,积极参加街道(镇)、社区(村)、单位、学校、健身俱乐部等组织的体育健身活动或者比赛,热情指导周围群众健身锻炼,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④家庭成员具有科学健身意识,拥有必要的健身器材,熟练掌握1-2种科学健身方法。
(二)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
1.评选范围:在县(市、区)体育部门备案登记,创建时间3年以上的健身站(点)。
2.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本地体育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良俗,社会反响较好;
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活动时间,拥有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人,健身活动项目内容丰富、科学文明、积极向上;
③经常参加健身活动人数不少于50人,每年开展健身活动不少于240天(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④踊跃参加各级组织的健身活动、展演和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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