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是2020年市人大立法项目,由市体育局负责起草,目前处于市司法局审查、论证调研阶段。为了深度了解民众对全民健身的立法需求,市司法局联合市体育局、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对民众就全民健身比较关心的问题开展立法问卷调查。在网上调查问卷19个问题中,内容涉及健身频率、时间段、时长、场所、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中小学体育设施在课余开放的情况等。
在性别方面,参与问卷调查男性占60%,女性占40%;在年龄段方面31-45岁的健身人群所占比例最高达50.79%;在健身频率上每周3次(含)以上、每周1-2次、不固定的各占32%左右,从不运动的人只占2.62%;从健身时间段看85.1%的健身人群集中在晚上进行健身锻炼;在健身场所方面,在公园广场、小区比例较高分别占39.52%和42.75%;46.9%的人认为当前商业健身机构收费较贵;认为居住的社区及社区周边的健身场所或设施非常健全和较为健全的比例为27.94%;37.14%的人认为我市全民健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健身场所和设施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网民反映的情况结合论证调研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同时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有关单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推进开门立法,坚持“法为民所立”,为“健康宁波”的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