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些球员当初与效力的俱乐部谈合作,大都是有合同,出现球员打完球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其中有多方面原因。羽超联赛从2009年才开始,与乒超、围甲以及中超 比,只能算国内联赛的“小兄弟”。如果是成熟的职业联赛,就有相应比较严格的准入机制,队伍报名参赛其资格的审核相对比较严,而且各队赛季前还要缴纳一定 的保证金。有这些成熟、规范的机制,才可能相对比较好地处理欠薪等方面的偶发事件。
羽 超联赛创立仅仅10年时间,很多地方还缺乏规范,市场也在培育阶段。林丹2016赛季为粤羽俱乐部打了八场球,结果对方欠他400万薪水,从法律意义上看 肯定是粤羽一方完全的责任。我们不是说林丹这样的顶级巨星打一场球,值不值50万的问题,而是我们的联赛我们的赛事商业运作,好像还没有达到那种成熟成型 的阶段。如果八场球打下来,林丹的付出确实为那个俱乐部赢得了超过400万的效益,可能这个劳务合同履行起来会更顺畅一些。
目前羽超联赛的经营方式,依然主要局限在卖主场、出售门票和转让广告 权等方面。虽说羽毛球在中国有很广阔的群众基础以及潜在的巨大市场潜力,但如今这个时代体育迷和观众可选择的精彩体育赛事很多,获取比赛信息和观赏体育赛 事的渠道也不断翻新。在赛事品牌还没有打造成型的时候,即使林丹这样的天王级巨星,其应有的商业价值还是暂时难以得到体现。
球 员个人的赞助商与联赛的赞助商的矛盾,在国内的CBA联赛赛场上也有。但CBA整体发展已经比较成型,联赛的号召力、影响力以及体量很大,小小的球鞋风波 只能算赛场的一个小花絮。而目前的羽超联赛因为职业化程度不高,很难找到一家赞助商来统一赞助,林丹这几年也好几次因为个人赞助商与联赛赞助商相冲突,发 生了一些无奈的事件。这些矛盾的根源,还是羽超自己没有做大做强。这对赛场上直接打球的球员来说,在收入和报酬方面引发纠纷,也是不小的间接诱因。
打 造真正有活力有影响力的羽毛球超级联赛,不是李永波的事而是这个项目发展的急迫需要。李永波在任的时候羽超的大小风波也不少,如今他已经卸任,新的中国羽 毛球管理者还将面临更严峻的课题。只有羽超联赛经营发展壮大了,愿意加入羽超的队伍增多,管理者才能说如何用更科学职业的管理手段来对俱乐部的行为进行管 理。只有大多数参与羽超的俱乐部真正赚到钱,或者说感觉赚到钱、自身商业品牌效应得到提升,广大球迷熟知的这些羽毛球球星,才有可能通过打羽超赚到更多的 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