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按照《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的通知》(皖体群〔202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全市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2024年,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应依据《安徽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指南》,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服务能力。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应完善体质检测设备,配齐人体成份分析仪、骨密度测试仪、心血管功能测试仪或动脉硬化测试仪、AED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并保持体质检测设备完好率,及时检修更新存在损坏、年限超期、测试参数不匹配、售后服务不畅等问题设备。
(二)开展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运动健康中心,依托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推动体卫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的运动健康服务。
二、常态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一)常态化开展公民体质检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应将公民体质检测作为核心工作,为不同年龄段、各类人群提供科学健身方案。2024年,市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检测3000人以上,县、区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应检测 1500 人以上,检测数据及时上传“智慧体育--公民健康档案与信息采集平台”
(二)常态化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应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作为重要工作。2024年,市本级组织参加达标测验活动 3000人以上,各县、区组织参加达标测验活动 1500人以上,并将活动成绩上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数据平台获取证书。
(三)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在做好体质检测和达标测验活动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为研究编制全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报告打下基础。2024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市级样本量3000人以上,县级本量 1500 人以上。
(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五进”活动。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应积极“走出去”,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开展健身项目培训、体质检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2024年,每个县、区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开展线下全民健身公益培训1000 人次以上。
三、扩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范围
全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掌握辖区主要健身点信息,包括健身点社会体育指导员配置、健身时间和地点、主要健身项目、经常参加健身人数等把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向健身站点延伸,探索建设基层“科学健身示范点”,为晨晚练点健身队伍提供体质测评和科学健身指导方案。
四、加强数据信息安全管理
全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在服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者篡改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中心运行评估
省体育局将依据《安徽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指南》,对全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运行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炼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依据采集数据对体质检测现状进行分析,编制年度公民体质检测报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报告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报告。
请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把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纳入当地全民健身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全民健身经费预算,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提高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和常态化运行工作水平。
附件:1.亳州市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方案
2.测验项目、测验细则(注意事项)
3.评分标准、评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