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2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一则“男子健身房内被杠铃压死”的视频消息在网上传播。据了解,事发时健身房并非营业时间,遇难男子系独自进入健身房卧推120公斤杠铃失败,杠铃砸下压到脖子后无法自救死亡。遇难男子小侯今年27岁,曾在他们健身房做过健身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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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男子健身房锻炼不幸身亡,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对此,山东金特律师事务所的李长春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健身房作为经营场所,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虽然该男子是免费健身,但健身房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其次,该男子为专业的健身教练,明知其健身行为的危险性,却仍然进行锻炼,自身存在过错。并且事发时为健身房的非营业时间,健身房内人员稀少,该男子是从健身房的后门进入,最终造成严重后果,该男子自身存在过错。
综上,健身房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该男子自身存在过错,亦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责任划分问题,还需进一步了解案情及证据后作出判断。